(本篇文章是好久以前Portnoy跟我邀稿的,我終於寫了...恩....龜哥,煩請批閱之....:P~)

來,我們已經能很明顯的感受到媒體對於某些特定族群,有這很強烈的偏頗意識與錯誤再現方式。對泰勞等外籍勞力工作者、精神疾病患者、原住民、外籍配偶…等,台灣的新聞媒體常常會以一種分別他者的心態居之。往往看見這些族群的新聞報導,都是很負面的事件、現象與行為,甚至,把這些同樣在台灣生長與生存的人們,冠之以危險份子的標籤,然而,這導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有許多分析與討論認為,媒體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記者編輯的專業不足,是因為他們喪失道德良知與同理心,或者,是因為這個社會本來就對這些弱勢族群不友善,而媒體只是強化這些偏頗的刻板印象罷了!然而,除了這些專業主義與社會文化的因素之外,事實上,政治經濟層面的結構性因素,也是幫兇之一。

  從政治經濟學對資本主義抱持批判的態度與觀點來看,媒體會這麼做,主要乃是因其商業媒體間的過度競爭,以及資本主義邏輯中的商品化過程所致!

  與前述的社會文化因素相互觀照,則媒體一方面強化社會大眾對於弱勢族群的刻板印象,一方面認為,這樣的報導方式是既「正確」(因為符合這些媒體人自己與社會大眾的刻板印象)同時亦具備「賣點」的報導方式。當這樣偏頗的意識形態與商業邏輯相互激盪與強化之後,媒體便將這種錯誤的再現方式視之為理所當然,同時為了利益,也就無視於這些所謂小眾團體的抗議。

  於此,或許記者即便有正面與正確的思維與態度,但亦仍敵不過長官有形無形勞動條件方面的限制,因此而被迫指鹿為馬的可能也是有。而作為媒體內容的商品化形式,這些刺激人們知覺意識與敏感神經的偏頗再現報導,也因此被大量的重複生產,強化再強化。如此,也致使得這種偏頗報導的媒體新聞內容,成為一種被商業媒體主導者看好的形式,最主要原因就是,因為這樣的報導有利潤可圖。從傳播政治經濟學的學理理論來說,這是一種雙重的商品化:偏頗再現報導的「傳播內容商品化」,以及觀眾、聽眾與讀者的被「閱聽人商品化」(也就是這些閱聽人被媒體賣給了廣告商)。

  換個方式來說,商業媒體作為一種私人營利機構,社會責任的重要性絕對沒有營利來的重要。對於私人商業媒體企業來說,其宗旨與目標,或者說存在的目的只是為了營利,而所謂的具備擔負社會責任義務的企業責任,或者媒體的捐助與慈善行為,事實上,只是一套這些私人產業機構為了美化或掩飾營利企圖的手段罷了!

  對於馬克思來說,是「人的存在決定人的意識,而非人的意識決定人的存在」。也就是說,在他的哲學思考與意識形態中,政治經濟與勞動條件等物質基礎,是更深植於專業主義與社會文化之下的,換句話說,是這些專業主義與社會文化,是建立在物質基礎的條件之上。沒有這些物質基礎的條件,何來專業?這些私人媒體產業必須汲汲營營的苦於掙得少的可憐的廣告利潤,又如何重視專業與人權?說來,這也是商業媒體可悲之人亦有可憐之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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