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自由時報自由廣場2009/07/17〈跑腿打雜 政府付費〉投稿原文。 

文/亞典波羅

為挽救筆直攀高的「失業率」,教育部撈過勞委會執掌,擬定「大專畢業生企業實習方案」,不僅惹來改變職場生態之議,同時亦重新定義「實習」之意義。

「實習」意義為何?其本意,是為讓學生除瞭解學校所教理論外,透過實際觀察該門專業在現實社會上之狀況,並試圖從實習過程中重新學習理論與實務差異磨合之處。「實習」不僅只為學生個人未來就業作準備,更是學生透過入職場「實地學習」,重新反芻該專業理論。

舉新聞傳播專業為例,國內傳播院校通常大一大二學習過新聞採訪寫作與傳播理論後,在參與校內媒體實習過程中,利用寒暑假,到一般傳媒機構跟隨線上記者編輯,了解實際工作情形與內容,觀察工作過程,反芻學校所學,摸索此專業職場生態,知悉其情境性知識,發掘此其當前問題所在。

然,過往「實習」一詞卻亦被部分企業部門所誤解誤用。許多公司並不重視「實習」在學習過程上的意義,反將之視作免費短期工讀。偶爾聽聞,同學們的實習回憶,僅是跑腿打雜。

而今,教育部「大專畢業生企業實習方案」已肯定或說更形強化了上述誤解。將學習與觀察的意義從「實習」一詞中抹去,並確立「實習生們」是一群用來挽救失業率的「短期工讀生」。不僅讓「實習」喪失教育意義,同時將更惡化職場勞動條件,實錯誤政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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