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newtalk 2012.06.06 林靖堂/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案,今(6)立法院民進黨團持續杯葛。針對民進黨的持續杯葛,國民黨立院黨團執行長林鴻池以大法官632號解釋,直指民進黨不能消極杯葛,使政府無法依憲政體制完整運作;民進黨委員則當場回應,是行政院與總統府違憲在先。

立法院在野黨團今持續以霸佔議事台的方式杯葛NCC委員審查程序,國民黨立院黨團執行長林鴻池上台回應國民黨團立場。他指出,行政院提名NCC委員,是行政院基於憲法職責,立法院則有審查提名人的權限,但民進黨執政時期,當時賴清德立委即要求司法院大法官,針對當時國民黨以程序杯葛立法院行使監察委員同意權進行釋憲。該釋憲案最後要求,立法院不能消極杯葛行政院的提名認命權,本次民進黨委員杯葛實屬違憲。

林鴻池以大法官釋憲第632號解釋文,指行政與立法兩院各有職權分際,司法院大法官就人事同意權認為,行政與立法兩權對等,當時行政院提出人選,是基於憲法職權,雖然立法院有權審議,但立法院不能就程序問題杯葛同意權行使。

林鴻池要求,行政院人事權提名案送到立法院,立院就應審理,而立院委員會僅能做出審查報告,不能針對提名人表決是否適任,只能送審查報告讓院會投票。

林鴻池代表國民黨團發表聲明表示,立院可以不同意,但是不能不審查,不能用立法權消極抵制行政權,這是違憲!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隨即回應,若林鴻池將民進黨政府時期,國民黨利用程序杯葛監察委員產生,那國民黨就應對過去杯葛監委一事先道歉,並退回提名名單。

鄭麗君亦回應,林鴻池引賴清德釋憲案,是引據失當。她表示,民進黨當然希望能認真審查NCC委員名單,就因為希望認真審查,所以一再要求行政院送誠實的資料給立法院審查。但遺憾行政院卻送有問題的資料與名單,是藐視國會。

鄭麗君指出,陳元玲的資料中,四項資料有三項不實,如何審查、通過?而提名權是行政院的職權,但上週總統馬英九卻在國民黨團指示NCC委員名單一定要過,是公然違憲。

最後國民兩黨團同意,進行政黨協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ttemboroug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