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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南亞地震發生以來,台灣的媒體開始形成一股熱潮,希望召喚出大家捐獻愛心、展現台灣慈善的動力。雖然,報導與關懷社會弱勢乃為媒體社會責任之一環,此亦為媒體守望之正功能之一。但,在媒體大量與不斷重複的報導,以及類似議題接連不斷的報導下,此種間接或直接,要求或希望閱聽人捐款的新聞,是否已失去或扭曲了其原有應具備之意義?而這一系列所謂關懷災難與弱勢的相關報導,如此大量與不間斷挖掘與報導之下,這些媒體可能的因素與背後的動機又是什麼?是基於什麼樣的動機與理由,媒體「大量且密集」的,持續的要求閱聽人慷慨解囊,展現大愛?又,在要求捐款與大量報導之後呢?

 在此提出一些問題供大家思考;其一,不知道愛心是否能成為商品化的一部分?其二,媒體針對災民的無助、徬徨、恐懼、可憐,以及罕見疾病病患的可憐與無助,來再現相關事件時,閱聽人接收一幕幕驚心動魄的海嘯畫面或者令人為之動容的罕見疾病病患的問題,是否亦只是在「消費他人之痛苦」?

 依達拉斯‧史密斯的「閱聽人商品」而言,無論新聞或節目文本的內容為何,它只一種包裝,用以吸引閱聽人前來,並且將參與收視之閱聽人,以收視率收聽率與閱報率論金秤兩,販售給予廣告商。而閱聽人收看廣告後消費該商品之勞務,亦是閱聽人成為商品的一個行動。

 以此推論,當新聞報導時,人們可能會基於對災難報導與弱勢關懷的好奇與憐憫,關注該事件或議題當下發生的諸種情況與問題。也因此,相關的新聞可能因此較其他議題與新聞事件突出而有其較大的收視率。由此,媒體抓住閱聽人的心理,以大量且不斷重複與挖掘新議題的方式,來獲取收視率,進而使得相關的新聞文本與參與收視之閱聽人在此之中,皆被媒體「商品化」,而要求慈善捐款,其實只不過是一種偽善與掩飾商品化的過程罷了!

 讀者可能對此般言論有所不滿與批評,但是,進一步想,媒體如果是基於社會責任與守望功能關懷南亞災難與罕見疾病,為何不追蹤報導善款配用情形與流向,為何一再的大量再現災區的慘況,而不斷希望閱聽人捐出其愛心?為何不深入追蹤目前台灣醫療體系對於罕見疾病醫療的可能問題,以及台灣醫療體系對於罕見疾病醫療的相關詳細政策,而只是一再的再現「報導個案」中的罕見疾病病患家庭的當下的無助與困難,而希望閱聽人能夠盡快以「捐款」的形式,來幫助該「個案」解決「當下」的問題?難道,沒有其他的方式來幫助?又,媒體能做的,只有幫助某一「個案」解決「當下」的問題嗎?那其他有著類似處境的「個案」又該怎麼辦?

 再來,這樣的新聞報導再現災難與罕見疾病問題的方式與商品化過程,新聞媒體與參與收視收聽與閱讀的閱聽人,不只是不僅僅在「旁觀他人之痛苦」,更是「消費他人之痛苦」嗎?人們是否能從報導與捐款的過程中,獲得真正對於弱勢的同理心,而是否對於弱勢的慈善捐款,又只是一種贖罪與憐憫弱勢的過程?捐款之後的你,真的會再去重視與關注你所捐款的弱勢對象?你是否真會去主動希望了解慈善捐款後,那些款項的分配與使用?還是,你只是被媒體一時的報導引導一時的情緒?只有在「當下」才想要去關懷弱勢?

 媒體的功能與社會責任到底為何?除了發覺社會個案的問題,並且要求閱聽人慷慨解囊,以及要求政府相關單位「負責」以外,是否應當注意社會問題背後的意義、結構問題,以及整體政策問題?媒體在善盡社會責任及其責任之時,是否應當以「社會學的想像」,來真正的去觀照發生問題的個案事件,其背後的真正政策與結構性問題為何?

 在這個民意主流普遍是沉靜在一股愛心與慈善的氛圍下,筆者嘗試提出一點小小的反思!我們這樣做,真的對這些弱勢與問題是好的?我們是真的願意並且長期關懷他們?在此,提出一些可能沒有答案的問題,希望大家一起來思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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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ttemboroug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