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的討論主題,在某方面與上學期「研究所入門」該堂課程所討論的參考文獻《學術書寫中的理性與感性》,有所關聯。研究論文與報告的書寫,是一個論證、說理與說服的形式與過程。《學術書寫中的理性與感性》中所討論的,是書寫形式的問題,而在形式之前,我們也需要討論學術研究報告作為知識問題的論證該如何進行?以及,要如何才能將新概念說服報告的讀者?

  研究論文與報告,是一連串想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論證過程。要讓研究報告的論述具備說服力或解釋力,則除了書寫的論證邏輯外,必須要先了解書寫時理論文獻、證據資料與研究者本身所抽離的抽象概念間,彼此的論證關係是否完整。就本次課堂的討論與講解,一份研究是否有解釋力必須要去看文獻理論、概念與研究的實證資料間的比對,研究者所獲取的研究data與訪談資料,是否可以論證或解釋說明,理論文獻或自己所抽離出來的概念為何。

 
質化研究與方法論
 
主題:
詮釋、書寫與瞭解   從證據資料回頭
 
閱讀書目:
Seale, C. (1999). The quality of qualitative research. London: Sage.Ch 11.
Folger,R. & Turillo,C.J.(1999). Theorizing as the thickness of thin abstraction.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4(4).
Denzin, N. K. (1994). The art and politics of interpretation . In Denzin, N. K. & Loncoln, Y. S. (eds.).Handbook of qualitative research. Thousand Oaks: Sage.
 
研究報告書寫的詮釋與說服
 
  這週的討論主題,在某方面與上學期「研究所入門」該堂課程所討論的參考文獻《學術書寫中的理性與感性》,有所關聯。研究論文與報告的書寫,是一個論證、說理與說服的形式與過程。《學術書寫中的理性與感性》中所討論的,是書寫形式的問題,而在形式之前,我們也需要討論學術研究報告作為知識問題的論證該如何進行?以及,要如何才能將新概念說服報告的讀者?
 
  研究論文與報告,是一連串想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論證過程。要讓研究報告的論述具備說服力或解釋力,則除了書寫的論證邏輯外,必須要先了解書寫時理論文獻、證據資料與研究者本身所抽離的抽象概念間,彼此的論證關係是否完整。就本次課堂的討論與講解,一份研究是否有解釋力必須要去看文獻理論、概念與研究的實證資料間的比對,研究者所獲取的研究data與訪談資料,是否可以論證或解釋說明,理論文獻或自己所抽離出來的概念為何。
 
  比如林麗雲老師所著《台灣傳播研究史》中所提及的,兩種台灣傳播學界知識分子所持之傳播知識認識論:「普遍主義專家型」與「在地脈絡的公共知識分子型」。此乃為麗雲老師所提出之原創概念,而此兩概念之下,其對於此兩種概念背後的形成因素與歷史發展脈絡的論證,以及其他文獻(諸如Bourdieu的反身社會學與薩伊德的知識分子論等),進行交相比對、解釋與論證。就麗雲老師的例子來看,台灣傳播學術知識典範的發展,在前期所持的是普遍主義的專家型認識觀,而後期則有一部分的知識典範發展,逐漸開展出在地脈絡的公共知識份子型的認識觀。麗雲老師的這兩個概念,是從先前文獻與台灣傳播研究歷史發展的實證資料中,交互比對與解釋而得的新概念。就此,歷史文獻的實證資料所呈現的台灣傳播研究典範發展,解釋了麗雲老師從其他學者而來的文獻中,所獲得的兩種台灣傳播研究者的知識認識觀。
 
  從而,或許就我對於台灣傳播教育的問題而言,我必須從學術資本主義、文憑社會、教育商品化、知識份子論、大學的理念、高等教育的發展等理論與文獻中,獲得抽取我自己本身所提出理論概念的靈感,近而,從以研究方法所獲取的台灣傳播教育的相關研究資料裡,抽取並配合靈感提出自己對於台灣傳播教育問題的一套理論概念與解釋。以此,綜合前人的思考,配合實證資料,提出並解釋自己據此發展的一套概念與思考,近而解決研究所欲解決的問題。而如此,概念與理論才能被他人所理解,也才能說服他人認同研究者的概念與思想。
 
  進而,最後則是溝通效度的問題,也就是書寫形式與書寫內容的問題。要如何書寫?用什麼形式?才能為他人所接受,將知識流傳出去?
 
  傳統的研究論文報告書寫形式,以一種;(一)提出問題→(二)參酌舊有文獻,提出假設→(三)實驗,研究方法→(四)檢證,研究分析→(五)結論與討論,類似的方式逕行文獻的書寫與出版。這樣的書寫形式的後設邏輯,在先前也不對的談過,是一種實證量化邏輯,是一套依據科學之輪運轉的論證論辯形式與內涵。而這樣一個論文報告書寫的形式,已經成為學術寫作固定下來的格式與行規,一種學術訓練的共識。
 
  然而,誰告訴我們,論文報告一定要這樣寫?難道論文裡一定不能有研究者「我」的出現?論文寫作就不能以文學著作呈現?理性論述中就不能有感性書寫?研究論述鋪陳就不能有研究者自身發想問題的過程、研究者自身遇到瓶頸與困境時的解決方法、研究者與研究對象中「人」的自我表述?研究就只能為研究而寫嗎?這樣單純理性的書寫有助於知識的傳佈、詮釋與解釋嗎?
 
  研究所學到現在,我們能夠也必須要體認,研究不是純然客觀中立的,且研究論述是一種說理敘事,一種說故事講道理的方法。是的,因為研究存有大量的邏輯辨證理性,而研究報告之所以叫研究,是因為他的論證與知識創造的發展過程,含有一套解釋與預測世界的邏輯。然而,研究能不能寫的像小說?像新詩?像散文小品呢?或者,我們只要掌握寫作與論證的邏輯性與因果關聯性,只要我們具備足夠的溝通效度,甚至連一般社會大眾都能夠易於接近,無論什麼書寫形式,皆可以呢?
 
  是的,我也不相信,當代學術研究的主流書寫方式應該保持主流甚至成為霸權的位置。大部分我們所見與一般人的迷思認為,學術研究報告是寫給世界0.1%不到的人看的。只有學術界的人才會看學術研究報告,甚至,可能只有與該研究有關或有興趣的學術研究者才有可能見到。那麼,試問,要這樣的學術報告與知識又有何用?
 
  黃仁宇的《萬歷十五年》、田中芳樹與陳舜臣合著的《中國武將列傳》等,雖然是”小說”,但其作者為求逼真所做的歷史證據考據,已與學術研究工作者不相上下,黃仁宇之作則更受到爭議,而本門課程先前所閱讀的卡夫卡名著《審判》亦不在話下。
 
  如此一來,我們該如何遵循何種寫作形式?我認為,就社會科學而言,研究論述有幾個基本條件:其一,必須有經驗資料的論證與解釋;其二,有其特定反映的問題意識;其三,研究論述能夠反映所欲研究討論之特定議題;其四,任何想要接近使用與閱讀之人,都能夠以其具備之語文能力看的懂研究者在做什麼的;其五,配合其研究方法與思考脈絡,則無論其書寫形式為何,皆可以作為一研究論文報告。
 
  作為學術與知識的討論與分享,學術論文報告的書寫與詮釋,即便有其共同的基礎元素與方法,也應當尊重所謂的多元價值。研究是理性的,邏輯性強烈的文體,但重要的仍舊在知識的傳佈與問題的解決。研究論述也應該多思考,是否應該多呈現研究者在研究之中所遇到之瓶頸困難,讓枯燥無聊的研究論文體中,加入一些活潑感性的元素,讓之市與之市外的支市能夠同時在一份論文的字裡行間表現,並且獲得溝通與解決。學術場域應當是比媒體更為接近與符合公共領域的場育才是。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ttemboroug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