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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於今日(10日),函請立法院進行政黨協商,希望立院於近日(9/24),重新依政黨比例推派(國民黨9人、民進黨3人,無黨團節聯盟1人,共13人)適當人選,並組織新的「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董監事審查委員會。
運作不到半年 要改組公視董事會?
行政院函請立法院重新提名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人選
文/林靖堂
行政院於今日(10日),函請立法院進行政黨協商,希望立院於近日(9/24),重新依政黨比例推派(國民黨9人、民進黨3人,無黨團節聯盟1人,共13人)適當人選,並組織新的「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董監事審查委員會。
然而,目前以董事長鄭同僚為首的第四屆公視董監事會,才剛於去年(2007年)11月底,接受立法院提名組織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意後組成,並於12月中選出新任董事長。依照公視法規定,公視董監事會任期四年,第四屆公視董事任期應於2011年底結束。(錯誤更正:公視董監事會任期三年,第四屆公視董事任期應於2010年底結束。)
新董事會運作僅僅半年,政黨輪替後的新政府,於此時重新啟動公視董事會遴選作業的第一道程序,用意未明。(補訪後,消息更新)據了解,有一說法指出,此乃因目前公視董監事會,僅剩9人,開會人數不足法定下限11人,因此,為了讓公視董事會得以運作順利,行政立法兩院啟動公視董事會遴選作業的第一道程序,準備補選缺額的公視董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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