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
是傳播政治經濟學「公共領域」這個section,在下我的導讀翻譯
同樣的,我的英文並不好,如果各位讀過政治經濟學以及英文強的高手發現我有錯誤,請務必指正之。(學弟妹或同學千萬不要抄我的文章,抄了你會後悔的,因為我翻譯的很爛)
傳播政治經濟學
導讀:
5b Kunellius, R. and Sparks, C. (2001). Problems with a European Public Sphere. The Public Javnost. 8(1): 5-20.
2006.03. 27
摘要:
本文主要在探討「公共領域」此一概念,於歐盟當前的局勢下所遇
到的一些問題。由於歐盟是一個以歷史作為將歐洲各國家聯繫在一起的
政治實體,因此,探究古典公共領域產生的因素,對於在此一政治與歷
史脈絡下,公開的公共監督機制而言,便成為重要的課題。大多數歐盟
的公民接由大眾媒體獲得公共事務資訊,然而這些媒體大半仍是由歐盟
會員國本身所主導的組織,並非以跨國為基礎。這表示著歐盟內各種歐
洲公共政策議題與各國國家利益間有著緊張的關係。而此,「公共領域
」便成為一個相當受到質疑的概念,這樣的質疑與討論思考著「公共領
域」是否能成為歐盟公開其政治決策過程的起始點。而本文將回顧一些
相關的議題並且試圖得出結論,重新評估公共領域的構想於歐盟中建立
的可行性,另一方面,探討在歐盟之下,「公共領域」是否能夠明確的
啟發與實踐,當下既以缺席且急迫需要的民主政治生活。並且,探究修
正後的概念,是否能夠更為緊密的解釋與結合在真實的政治生活、社會
與政治行動,成為能提供有效解釋的概念。
導言 作者指出,本文的發端乃是因,芬蘭Tampere大學新聞與大眾傳播學系新聞研究中心與Euricom公司所合辦,一場有關於歐洲公共領域的研討會所衍生而來的。 於此節,作者提出了一些數據,顯示歐洲人民對於歐洲事務的一些看法與想法。這些民意有時會呈現一些似是而非的議論,有時甚至會對於歐盟持懷疑的態度與敵視的態度。另一方面,由於各國人口數的不同,也會造成投票比例的問題,使得政治決策過程與辯論會被有所質疑。參與歐盟投票的程度,大體來說,普遍少於歐洲應有的水準。不過,近20年,歐洲公民對於歐盟會員國的支持普遍高於50個百分點,大致上來說,歐洲人民大多會同意一些關鍵性的歐洲政策議題,諸如統貨幣、共同防禦與外交政策等。 作者在此先引用一些數據,來引證歐洲民眾依賴大眾媒體以擷取歐盟事務資訊的程度。而根據調查指出,歐洲民眾對於歐盟事務知識的取得,大部分都來自於大眾媒體,而且大部分皆依賴電視與廣播作為接收的媒體工具,然而網路媒體在這之中並非重要的來源。然而最近,如果我們將歐盟消息來源與政府消息來源,以及公共消息來源結合在一起的話,我們可以發現只有11%的民眾要求給予她們想要獲取的資訊。 理論上,歐洲規模的跨國性公共領域似乎不僅是不可能的,而且是幾乎矛盾的說法。國家的一般利益以及其普遍性,合理化的支持了國家的邊界。國家的公共領域已經運作於政治的鬥爭之中。 每每我們提及公共事務的參與,我們大部分首先會想到的理論辨識哈伯瑪斯的公共領域的概念。作者在此,簡述與條列了幾項對於公共領域概念的批評與問題。 哈伯瑪斯公共領域的構想原先釋出自於對於歷史的分析解釋。然而問題在於,典型的公共領域幾乎不存在於現實的社會之中,而現實上,公共領域的歷史依然系統性的將階級、種族乃至於性別等議題排除在外。而另一個批判哈伯瑪斯公共領域論點,則是20世紀國家與私人部門介入公共領域的「再封建化」問題。這樣的議題已在公共服務廣播與商業新聞媒體間爭論許久,事實上也使得公共領域比起早期的古典公共領域更超乎我們的想像與期待。然而無論如何,此概念的發展使我們更清楚的從實際上的大眾媒體引領更為廣泛的人們,以參與與近用的形式接觸政治過程。 這個問題指出,單一屬性的公共領域在古典時期與當代事實上的政治運動的差異性,是否相符?哈伯瑪斯承認,有時候難以限制在團體之中,多少都會有私人討論發生。然而最終,「公共意志」的形成必然包含具體的行動,而行動是以成員的出席與參與作為前提的。而公共意志的形成,是藉由團體行使其政治權力而來的。歐洲公共領與的問題在於其與國家利益間的關係,歐盟的政治決策必須隸屬於歐洲公民的監督之下,而非站在國家的市民以國家利益的角度思考。這其中,關鍵問題是歐洲觀點的公共特性的思考。在一定意義上,這些問題取決於國家內部媒體機構的能力,如何去傳達一個跨國觀點的存在。 由於這個概念的出發點是經由中產階級的社會關係界定而來的,從而從無產階級的觀點觀之,公共領域是一個非常不同的機制。此一問題強調的是,公共與私人的界限的問題。在此,參與者的生命經驗將會影響其思考,而在論壇中相互交流與挑戰主流價值。這些經驗不僅引起了對於科技烏脫邦基本問題的想像,更重要的,它使我們再一次的思考「多元」的公共領域評論,最後可以提供一個不需要單一公共領域想像的模式。 哈伯瑪斯的原意,是希望能夠排除利益與激情於民主審議之中,然而,事實上兩者不僅實踐於現存的政治形勢之中,且並沒有強大而充分的理由可以將之排除。相反的,這種動機的核心在於調節利益與激情間的需要。然而,民族國家很顯然的能夠以個人的犧牲與利他行為進行有效的動員手段。因此,將某些利益與激情的動機置入公共領域的思考,或許能看出以理性為標準的公共領域概念所無法觀察的問題。 由於前述幾項問題有一定程度的影響,我們必須說明哈伯瑪斯的理論立場上對於公共領域、民意與政治行動間的關係並沒有太多說明與著墨。他檢證了中產階級公共領域的確存在於前民主社會,但這並不必然表示能夠與批判性民意的構成有所連結,以及決定公共意志的行使乃是透過民主程序而建立的。儘管他正確的指出,溝通行動確實作用著。但並非所有的階級行動在它們的本質與意義上是一樣的。 作者為了要使歐洲的形式更加的明亮而有未來,他希望能夠透過重新建構一個適當而健全的公共領域,不只是回應一些批評者,也是希望能夠提供各種不同的意見給予修正哈伯瑪斯作的理論之用。而Garnham在他80年代一篇眾所週知的文章中描述了公共領域與公共服務廣播間的關係。這兩個名詞本質上的解釋無疑是相似的,而其所強調的不同點就再逾期所服務的最大利益為何? 作者依著公共領域的基本觀點,並且考量批評者的評論,提出了五個方向的修正。
作者先引用了John Dewey在1927年時寫的一段話,說明跨國與國際間所引發的政治經濟文化,乃至於疾病風險相關議題的政治辯論的日漸重要,但單一國家已經無法獨立處理與解決,這些問題,而在70年後的今日,問題的種種便已開始產生。歐盟便是這樣一個現象下當代最為典型的例子。作者在此,解釋介紹了歐盟的體制架構與其形成的過程。這樣一個朝國家組織,類似於WTO、OEDC、NAFTA與Mercosur等聯合國家族的組織。當歐盟逐步成為一個巨大的單一行政部門,當其獲得愈來愈多的權力同時,各歐盟國將愈加失去其主權。在歐盟愈加發展的同時,在歐盟內部遍出先了一些問題,這些問題的一部分乃是有關「民主赤字」問題的浮現。而如果歐盟的功能如同國家的權力,那我們是否要具備一個有著「看門狗」功能的民主參與與公共辯論機制,以討論其如何行使權力?以及另一問題,有什麼樣的阻礙是我們現在無法克服的?而有何種潛在的可能性是我們要去承認的呢?
公眾與歐盟
而在歐洲是否要建立一套統一的憲法章程而言,有70%的人贊成,6%的人反對,24%的人無法得知其看法。以此數據而言,看的出歐洲民眾渴望歐盟能夠以一個新的憲政秩序來進行民主管理,且大體上也有43%的歐洲公民滿足於歐盟的民主程度。
作者認為,這些數據所顯示,歐洲公民在現存政治過程不充分的參與,與歐洲公共領域的問題關係重大。如果沒有形成一個適當的憲法體制,對於歐盟近來浮現的準權力狀態理性而有效的公共監督便難以成功。如果沒有合理的公共辯論機制,也就沒有公共參與的可能。而公共參與不必然意味著要參與政治結構的意識形態假設,卻表示著對於政治結構的運作的資訊豐富,而政治權力運作管理更應該公開透明與負責。因此,第一項對於歐洲公共領域的石蕊測試,我們必須要問:我們了解多少發生在布魯塞爾的事情?這個問題使得我們要來正視媒體所扮演的角色。
有一個歐洲媒體的歐洲?
作者指出,有50%的歐盟人口相信,新聞媒體對於歐盟的報導,在她們的國家裡不是「非常公正」,就是「相當公正」。但如果我們問,市民們自己認為自己對於歐盟的了解到底有多少?只有26%的人認為自己對於歐盟的消息很了解。當問及她們有多希望接收到有關歐盟的資訊,則有強烈的渴望是希望透過主要的大眾媒體獲得資訊,而非透過直接的文字資料供應,或者透過電子傳送的方法。而就此看來,歐盟的人們仍不會把網路視為是政治生活的主要消息來源之一。
不過作者也提到了一個很明顯的問題,此問題的爭論點建立在某些矛盾上,而人們希望能夠有獨立的度量方式以提供她們判斷的需要,使得他們可以理性的回應。而一個來自於歐洲的觀點,大眾媒體仍是根本重要的「國家領域」。從媒體上了解歐盟的局勢或者其他的歐盟成員國,不必然的相當於了解整個歐洲。理論上,大眾媒體在特定民族國家中象徵著國家市民的政治領域,以及在實踐之中她們也許會顯示較多或較少程度的偏見或扭曲。
公共領域及其批評
1. 現實與理想的公共領域?
2. 單一或者是複數的?
3. 爭論之區別1:公共vs.私人
4. 爭論之區別2:理性與合理性
5. 論辯vs.行動-空間vs.議題
重建一個適當的概念
1. 歐洲公共領域的問題-或者說是任何一種公共領域的問題-不應當對於合理性
提出太多太狹隘的定義。 (這裡翻譯有誤,應當是在地的公共領域與超國家
的公共領域是可以互不排斥的)
2. 國家內部的公共領域必然要被視為是歐洲公共領域的發展障礙。
3. 在最根本的民主觀點中,就公共領域本身而言,較少去尋找真實與更多的民主
的觀點。歐洲的公共領域應當不只是在地與媒體的公共領域。
4. 一個對於公共領域更為根本與更少自由的定義,將促使我們去觀察,體會與學
習各種不同的溝通模式,而在歐洲與各國的不同脈絡下,在理性與感性之間、
私人與公眾間、理性的與興趣導向間,可以打破與競爭其反對的意見,以及國
家認同的界線。
5. 最後,公共領域這個概念中更多的基本觀點,可以提供我們去維持至少是可以
被實行的部分概念。
一個公共領域概念的最基本說法,是公眾在公共領域中的行動似乎至少引領了我們去尋找歐洲公共性的必然事實的合理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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