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本研究欲從「無名小站」商業化的過程與此一過程所發生的問題與爭議中探討,這些過程與問題背後更大的「商品化」問題。並且,試圖從此一案例衍生資訊傳播權或資訊傳播公民權可以有哪些想像,以及哪些可以做的實際服務(作為)?同時亦提及台大PTT實業坊BBS與其所提供的部落格等個人網路空間等仍於學術網路系統中服務的公共服務機構與服務,對比無名小站,彰顯具備公共性的網路個人服務系統與資訊傳播公民權的價值。
壹、前言與問題意識
近年來,網路個人服務的風潮大為流行,在台灣,這樣的風潮流行軌跡從早期各大專院校的BBS個人版、奇摩雅虎與各大商業網站提供的個人網頁空間服務、個人電子報製作服務,到個人新聞台等,以至於近三年竄紅的blog服務。網際網路作為一個新興的媒體,與新型態的人際交流網絡媒介,它造就了新型態社會文化的可能性,也讓商業企業組織看見了錢景,而大量的爭相推出各種個人網路空間或者部落格空間服務。
「無名小站」便是一例。然而,它最特殊的地方,在於其曾置於國立台灣交通大學的學術網路之下,是為一種「公共服務形式」的「免費個人網路空間供應平台」。然而卻在之後,獨立出學術網路而商業化為一間私營的網路服務公司。這樣的轉變,在其所屬之BBS與其他網路論壇、討論區上著實產生了許多不小的爭議以及質疑的問題。「傳播學生鬥陣」(傳學鬥電子報,2005.4.22、29)在當時亦對此種種疑點提出質疑與看法,這些爭議諸如;使用者資料的轉移問題(從公共的學術網路轉而成為商業用途)、無名小站使用頻寬之問題(學術網路之頻寬不得為商業用途)、贊助者廣告嫌疑之爭議等。這些種種的爭議與討論,顯示著「無名小站」商業化過程中,產生了一些對於其使用者的權益以及學術網路等公共資訊網路建設的使用等,一些亟待思考的問題。
一、「無名小站」商業化過程概述
就在個人新聞台、個人電子報等網路個人服務風潮風起雲湧,以及blog在台灣正逐步推廣的同時,以免費blog空間與豐富的相簿、留言版服務著稱的「無名小站」在2003年初亦開始於學術網路中推出blog、留言版與相簿服務。然而2004年後,由於正當blog風潮高漲,「無名小站」以極為豐厚的網路服務(在學術網路時期,曾為了吸收更多的使用者,便開始設計VIP會員服務,條件是在其BBS上站時數滿720小時,就可擁有500MB的網路相簿空間)內容,吸引大量的網路使用者註冊使用,不久後便因為過於急速的擴張與膨脹,使得原先架設於交通大學學術網路內的「無名小站」,頻寬資源與硬體設備逐漸無法負荷每日慕名而來源源不絕的新註冊使用者。
在這樣的擴張壓力之下,2004年末,經費資源由交大資訊工程系支持的「無名小站」經歷了數次重大的系統不穩定期,之後,「無名小站」開始向交大校方商借資訊學院乃至於計算機中心等更多的公共資源以維繫其運作,但是,即使如此,交大校方所提供之資源仍無助於將情況改善。這樣的情況下,站長簡志宇等人便陸續向使用者發出「無名小站」的倒閉警訊與求救通知(Wretch簡志宇,2004),冀求使用者能提供援助,在當時眾多使用者也就此慷慨解囊,並且提供諸多減少流量的建議。然而,「無名小站」卻開始以刊登贊助的方式,接受來自於社會的捐款而產生有於學術網路刊登廣告之爭議。在最後,「無名小站」仍於2005年5月逐步移出學術網路而商業化,6月開始正式收費,成為一家不折不扣的商業個人網路空間服務公司。
商業化後的「無名小站」,將其使用者分為四個等級以經營之,分別為:一般會員、銀卡VIP會員、金卡VIP會員與白金會員。一般會員免費註冊無須付費,享有基本的個人網路空間服務(諸如相簿50MB空間、網誌文章回應上限2000篇、留言版回應上限1000篇…等),但須接受無名小站放置「廣告」於使用者的相簿與留言版上;銀卡VIP會員則享有進階的個人網路空間服務(諸如相簿1000MB空間、網誌文章回應上限6000篇、留言版回應上限3000篇…等);金卡VIP會員則享有更進階的服務(諸如相簿5000MB空間、網誌文章回應上限60000篇、留言版回應上限10000篇、可支援JavaScript程式語言的功能…等)。白金會員,則是在早期便開始以各種方式金援「無名小站」的使用者,它們仍必須付費以維持資格,並且享有未來「優先認股」的權利。
在這些會員的等級差別之中,銀卡VIP會員與金卡VIP會員以上等級者,必須付上一定的費用,而付費會員與一般會員,更大的差別在於廣告的有無、硬體設備的不同(一般會員使用舊機器,而付費會員則使用無名後來添購的新印體設備)。以及,一旦出現服務與網路系統上的問題,所謂的VIP會員,亦享有「優先處理問題的優惠權利」。諸此種種至今之表現,很諷刺的,卻是與其最初設立的理念:「希望提供大家一個不需要付費,也可以放心使用所有blog功能的資訊平台…」(周恆甫,2005:13),差距甚遠。然而,以此崇高的公共性理想,最後卻演變成部分使用者付費,使用者得以金錢交付的多寡劃分別為不同種「階級」的使用者等級,作為維修服務與功能使用、硬體資源的優劣安排的先後順序劃分的依據。
二、商業體制下,網路使用者的漂泊與不安
「無名小站」的商業化過程的變動(包含著網路服務的不穩定所帶來的不安全感),牽動著包括研究者在內無數「無名小站」使用者的命運。作為一個「無名小站」使用者或消費者,他們必須被迫選擇留下免費使用但享有的服務就此被削弱,或者,留下來開始付費使用,又或者,就此離開「無名小站」另尋他處。
本研究之研究者作為網路世代的一份子與「無名小站」的網路使用者之一,自2002年時在大學選修一門大學選修課「電子報製作」後,研究者便開始在網路上到處尋覓一處可供長久經營的個人網路空間,以作為個人展演、寫作、發表評論,一個網路上的「家」。然而,由於台灣網路服務過度商業競爭所導致的泡沫化,亦致使得多家網路公司從熱烈開張到幾個月後的經營不善,依附在特定網路服務公司下經營網路空間的網路使用者在這樣的情況下,必須選擇搬家或自力救濟,成為四處為家的「網路漂泊者」或「網路寄居蟹」。而2003年,明日報倒閉之時,在「明日報」個人新聞台的網路使用者聯合發起的,搶救「明日報」個人新聞台續存的網路行動,便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案例。
本研究者作為一個台灣在地的網路使用者,也在這樣一個不穩定的網路商業體制下,經歷多次的「搬遷」與「換殼」。從2002年的「聯合報喜福網個人電子報」、「明日報個人新聞台」,以及2003年後的「麥諾地實驗部落格」,乃至於今日寄「無名小站」籬下而經營著的研究者個人blog空間,於今,除了使用無名小站的個人網路空間服務之外,本研究者亦同時在其他商業或免費個人網路服務空間註冊並使用著。
一次擁有如此多的個人網路空間,但大部分空間都是閒置而浪費時,這代表著一種焦慮或不安全感的表現。這也是作為一個喜好或有心於網路上經營自己的個人網路空間的使用者,對於商業網路服務系統的不安全感。如果,一旦自己經營許久的特定網路空間突然消失,就必須在其他地方,重新建立自己在網路上的形象與內容。
三、本研究之問題意識
就此,「無名小站」商業化的「變動」,也就同時牽動著無數網路使用者的心。這些人在此時,被迫在「搬家」、「付費享有既有或更豐厚服務」或「繼續留下來但不再享有從前如此多的免費服務」等選項之中作出選擇。然而,「無名小站」作為一個原先在建置在公共學術網路的網路服務體制的個人網路服務機構,在其轉型為商業個人網路空間服務公司的同時,對於「使用者」與「資訊社會」間能夠帶來什麼樣的省思與問題呢?
也就是因為它發跡於學術網路,並且提供了優厚的個人網路服務,也造成了其在商業化的同時,整生了極大的爭議與討論。
本研究以此為底,欲從「商品化」的概念衍生或深入探究,「無名小站」從公共機構轉向商業機制過程中,造成了什麼樣的問題?而在這個過程中,無名小站使用者乃至於整體網路的使用者的資訊權益為何?商業機制下的個人資訊網路服務的「商品化」,是否能帶給使用者真正安定而平穩的網路使用空間?
因此,本研究欲從「無名小站」商業化的過程與此一過程所發生的問題與爭議中探討,這些過程與問題背後更大的「商品化」問題。並且,試圖從此一案例衍生資訊傳播權或資訊傳播公民權可以有哪些想像,以及哪些可以做的實際服務(作為)?同時亦提及台大PTT實業坊BBS與其所提供的部落格等個人網路空間等仍於學術網路系統中服務的公共服務機構與服務,對比無名小站,彰顯具備公共性的網路個人服務系統與資訊傳播公民權的價值。
貳、「商品化」與「資訊商品化」
資本主義時代裡,物品與資源的「交易」是這個時代人類行為的主流,「資訊」似乎亦不例外。每通電話、每次吃飯,甚至平日在家看電視聽廣播,乃至於上網瀏覽檢索資料等,似乎都播需進行商品與金錢交易的行為,我們才得以交換到我們所需求的生存資料。就是因為這樣一個「商品交易」的生活型態,也因此Mosco以「件件付費」(pay-per)來形容當前的人類社會(葉乃靜轉引自Mosco,1998)。而也就是因為人類世界無法脫離這種交易以取得生存資源的行為模式與生活型態,了解我們所處這個社會的本質,也就是資本主義結構運作的模式-「商品」的運作,更顯得重要。就此,本研究從商品化與資訊商品化著手,整理而為本研究之理論基礎。
一、「商品化」是什麼?
先前所言,資本主義社會人類生活的行為,主要展現在物品與金錢的交換與交易上。對馬克思而言,商品與勞動,是資本主義社會運作最重要的兩個動力來源。也因此《資本論》的起始便從商品的解析著手,因為,商品的本質也是資本主義社會的最根本核心之所在。在這之中,資本家透過工人的勞動生產,產製出得以販售交換的商品,而從商品的交易中,資本家得以獲得更大量的資本,以獲取利潤以及進行商品的再生產,整個資本主義生產的形式圍繞著商品而運作。由此觀之,商品在資本主義社會以及人類的社會關係中的地位,實為重要,甚至為其主體。
回頭了解馬克思對於商品與資本主義運作形式的解釋。馬克思(1867)認為,資本主義的生產型式表現為「龐大的商品堆積」,這其中,「商品」乃是一種得以滿足人類需求與生存的物品。在這樣一個人類的生活世界當中,人類透過「消費」這樣的「物品」來滿足需求,而早在亞當斯密的分析之中,便認為這樣的「物品」有著兩種價值存在:「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馮建三、程宗明等譯,1998:208;林東泰,1999:492)。
「使用價值」,其意指的是該商品原先存在於自然,或人類社會給予的利用之意義,例如:一雙鞋子的使用價值,在於其能保護人類的腳踝以下部位免於受到傷害,以及,用於裝飾人們的外表。然「交換價值」者,則取決於資本家或商人,賦予該商品的「貨幣價值」。這樣的交換價值,考量的是生產與取得該商品的成本與利潤。例如:一份排骨便當的價錢(交換價值)是60元,則其中便包含了餐廳購買食材、廚師工資…等等商品的生產成本,同時,亦包含餐廳老闆從中賺取的賸餘價值(也就是利潤差價)。了解「商品」的兩層意義之後,於此,我們便可將「商品化」的定義,廣義的認定為:「將使用價值轉換為交換價值的過程」(馮建三、程宗明等譯,1998:208)。
因之,我們必須了解「商品化」的各種面向。Mosco在其《傳播政治經濟學-再思考與再更新》一書之中,提及了傳播政治經濟學「商品化」的諸種面向,包含:「傳播內容商品化」、「閱聽人商品化」、「模控的商品化」、「延伸的商品化」與「勞動商品化」。
「傳播內容的商品化」,其所意指者,在於媒體與新聞的文本內容的生產過過程中,背後的產製過程與社會政治經濟關係。文本內容的意義與意識形態固然重要,但必須觀照其背後的生產關係,曾能更深入與更具實質意義的掌握文本內容所呈現的意識形態。
「閱聽人商品化」則以Dallas W. Smythe為代表,其分析主要是解構媒體、廣告商(主)與閱聽人之間的關係。就Smythe的觀點而言,「閱聽人商品化」意指媒體生產閱聽人,將之作為商品販售給廣告商(主)。更詳細而精確的說,其指的是,媒體利用節目之間的廣告時間,將閱聽人化約為收看廣告的收視率的量化數據,廣告商(主)並且依照收視率數據與廣告時段的好壞作為利潤高低的考量,以之議定價格並且付費給電視台或廣播電台等媒體。在這之中,閱聽人的收視行為,為替媒體賺取廣告利潤所從事的勞動行為。閱聽人雖然免費收看或收聽節目,卻在不知不覺之中,其與媒體、廣告商(主)之間的社會關係被媒體物化為商品,售予廣告商(主)而獲取利益。不過,這樣一個論點卻備受爭議與批評。然而,卻也提供了一個獨特的觀點,思考閱聽人在媒體與社會間的所具備的社會關係。
「模控的商品化」所意指者,乃是媒體企業等商業組織的各種商品的生產形式,日趨以「模控」的形式考量之。在這之中,閱聽人分析、收視率調查、新節目的行銷企劃等,都是一種「模控」的形式,透過這種模控的過程與分析的策略,節目產出得更有「效率」,也更能擊中所謂的閱聽人喜好。也就是說,此類的分析與調查研究,以及套裝的廣告計價方式等,成為一種用以控制生產成本的機械化公式,而為商品化過程的具體表現。
「勞動商品化」在Mosco的討論中,則分為兩類:其一為因傳播新科技擴張所導致勞動過程的商品化,以及第二個所討論的,勞動本身在媒體內容的生產過程中被商品化。也就是說,前者所討論的是,新科技的使用與發展,影響了媒體工作者的工作型態與方式,而在此一資本主義社會當中,勞動過程更被受到約束與控制,諸如數位像機的使用,使得攝影記者被更為要求要專業分工與及時快速。後者所討論的,是媒體文本內容、媒體組織與媒體工作者勞動過程三者之關係。在這類討論中,新聞室控制的分析可為一例。在「勞動商品化」的論述之中,大部分都依循著馬克思對於勞動與勞動價值在社會生產關係與資本主義商品生產關係,以及資本家與勞動者間的權力關係運作的討論範疇之中。
最後,「延伸的商品化」則觸及了其他領域的商品化過程。無論是教育、公共圖書資訊、文化、電信資訊等面向,皆亦有「商品化」的影子存在於內。在這些面向中,國家政府、私人產業與市民社會,為三方共構的結構,商品化的運作邏輯與公共性的思維在其中相互角力與運作著。「資訊的商品化」則亦在其中被包含在內。
然而,本研究則將此一面向獨立,深入探究「資訊的商品化」的原因以影響。
二、「資訊商品化」是什麼?
將當代社會論述為一所謂的「資訊社會」,已經是許多社會學家、未來學家、傳播學者,乃至於政治人物、普遍社會大眾所認同與接受的。無論是「資訊革命」、「第三波」、「知識經濟」、「地球村」、「後工業社會」等,這些專有名詞乃至於「資訊社會」一詞的論述,似乎都相當樂觀的,皆預言著這樣一種資訊化、電子化的社會,將有助於人類消弭不平等並且邁向和平之路。然而,事實上是如此嗎?
近來,開始已經有愈來愈多人質疑與挑戰資訊社會的樂觀論述。例如Hepworth, M. & Robins, K.便從英國實際上的南北資訊差距,提出了對於「資訊社會」樂觀論述的批評與反省。而Graham Murdock & Peter Golding則認為,資訊資源近用是順著階級與收入界線而劃分的嚴肅問題。他們主張,資訊社會的機會取決於金錢的支付能力(Hepworth, M. & Robins, K.,1988)。
順著Murdock & Golding的說法,在資本主義的社會秩序之下,廣義的「資訊」亦可成為一種用以交易的「商品」。在這樣一個秩序之下,我們必須支付金錢,才能取得資訊以及生存的機會與資源。資訊是否可以被稱之為商品,已經是無庸置疑了,因為事實上,無論是資訊知識、電訊電腦設備等,被廣義的資訊所囊括的各方面軟硬體,皆已經以商品交易的形式存在於此一世界之上。無論是電腦及週邊設備、電子通訊設備、付費的線上資料檢索、電子商務服務…等,皆以商品交易的形式存在著。
如此般資訊社會的發展,有論者認為,資訊社會並沒有將馬克思所言之商品拜物教與商品崇拜的問題有所解決。它反而是更為強化,或者說是促成了「資訊拜物教」與「資訊崇拜」的問題(王佳煌,1998;林定立,2002)。也就是說,資本主義社會仍然存在於當今的資訊社會之中,而任何一種資訊的形式皆逃脫不了資本主義社會運作的商品交易形式,它成為一種變形,持續隱藏在你我週遭的生活之中。
資訊商品與資訊商品化的形塑具體表現在電腦科技的發展之上,透過文字、影像、聲音的結合,進行單向、雙向或多向的傳播。它透過無形的數位資訊,以進行資本的累積(王佳煌,1998:222)。而在這之中,資訊商品的計量則必須考量五個要素:1.資訊內容核心;2.資訊的儲存與檢索方法;3.加值處理;4.資訊的傳播與檢索取得;5.資訊的呈現方式等(葉乃靜,1998)。
目前資訊商品最被重視的幾個面向,乃是於資訊的檢索服務、軟體研發、網路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以及資訊網路與電信線路建設、電子商務交易服務,以及資訊平台的建制。這也指稱,資訊商品化的範圍與面向相當廣泛,而本研究所要探討的,只是其中一個面向-「資訊服務的商品化」。
「資訊服務的商品化」在圖書資訊領域亦有所探討。公共圖書館作為一個市民社會中資訊檢索與資訊近用的基礎建設機制,在當下極度資本主義的社會發展,亦受到嚴重的挑戰。原因在於,公共圖書館的概念屬於公共性的,是任何市民皆可接近使用的,但在使用者付費的概念普遍影響下,圖書館的資訊檢索也承受著此類付費概念的壓力(葉乃靜,1998、2004)。
而網路的「個人網路空間服務」,實際上,便也是一種「資訊服務」。個人網頁空間、blog空間、個人相簿與留言版等,網路服務供應商推出了一系列這類的客製化服務,提供網路使用者註冊與付費使用以經營之。一旦有所「交易」,這類的網路個人空間也就成為一套「商品」,由網路服務供應商販售給網路使用者使用。而網路服務供應商從使用者的購買中獲利,或藉由大量使用者的使用,以點閱率或流量,來計算該服務的廣告效益與價值。以此,網路服務供應商從中換取利潤,並且以之購置或維護機器,繼續維持提供或擴張其網路服務。
而這樣的一種「資訊服務的商品化」便是在本研究所要談論與檢視的。本研究欲以「資訊服務的商品化」作為「無名小站」的商業化過程中,種種爭議與問題的基礎理論架構,以探究其所產生的種種問題。
參、「無名小站」商業化過程論述與「商品化」分析
「無名小站」創站於1999年,起初創設之時只是一個架設在國立交通大學學術網路的校內實驗性私人BBS站台。2003年後,「無名小站」開始嘗試性的開放使用者註冊使用當時在台灣仍處於初步推廣階段的Blog網誌,以及仍是少數網路服務供應者會提供的網路相簿程式服務(楊文菁,2005.2.15)。在學術網路中生存的此時,「無名小站」的架站宗旨為「希望提供大家一個不需要付費,也可以放心使用所有blog功能的資訊平台…」。然而,就在2004年末,豐厚的個人網路空間服務致使得「無名小站」快速擴張,每日慕名而來的新使用者持續不斷的湧入與註冊,讓「無名小站」產生數次的大當機而陷入經營危機之中。
在幾經波折之後,「無名小站」站長簡志宇亦然決定商業化(Wretch簡志宇,2004.12.1)以求繼續生存,然而,這個決定卻引起使用者的軒然大波,引發了網友對於「無名小站」商業化決策的質疑與撻伐,在網路上引起一陣不小的討論與網路戰火。這個決策,直接影響了數千乃至數萬的「無名小站」使用者,他們的權益與網路進用權,在當時受到了威脅與挑戰。以下,將針對「無名小站」商業化時的爭議與問題進行剖析,嘗試解析「無名小站」商業化過程中與商業化後的問題與影響。
一、「無名小站」商業化過程中的爭議與討論
在「無名小站」站長簡志宇宣布商業化的決定後,網路上出現了許多反對與質疑的聲音,綜合網路上對於「無名小站」商業化過程的批評與討論,對「無名小站」商業化的批評有幾個重要的問題面向;(一).「無名小站」與學術網路的關係;(二).「無名小站」使用者的權益問題;(三).以及針對商業化初期該站網路相簿中存在的「女體商品化」。以下針對三個問題一一闡述與解析之:
(一) 「無名小站」與學術網路的關係
「無名小站」早期建制在學術網路之下,與當前台灣第一大BBS站「台大Ptt實業坊」等,皆是接受來自大學的公共資源支持的網路服務機構。這樣一個由大學公共資源挹注的網路服務要自行獨立商業化,在這個面向上主要有兩個問題:1.商業化過程中與之後,「無名小站」是否還有繼續在使用交通大學的硬體與學術網路的頻寬資源;2.學術網路時期的疑似廣告問題。「無名小站」在學術網路時代的末期,為了因應硬體設備的不足,使之與外界廠商有所接觸,進而,在其主要進站頁面之下,置放了贊助廠商的logo圖示,然而,這與法律規定學術網路不得有商業利益往來之行為有所牴觸,因而產生了爭議;3.「無名小站」從學術網路竄紅後,卻轉而成為私人商業機構的正當性與公平性問題。以此,這一點成為眾多網友批評與討伐的問題所在,這些人認為,納稅人所付出的公共資源是否能夠允許補助其發展後,卻成為一個私人營利機構,這是否對於公共資源亦造成一種傷害呢?
而就前面的第1、2兩點,台灣當前對傳播議題較有關注的學生運動組織「傳播學生鬥陣」對於「無名小站」在學術網路中置放廣告的討論中提到:
「根據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台灣學術網路之目的,係為支援台灣地
區學校及研究機構間之教學研究活動』、該使用規範其中第一條『所有使用
必須符合TANet之目的。』、第二條第二款『未得TANet骨幹網路相關節點
的合作允許,禁止大量傳送及登載與原設立目的不符的資訊。』、以及教育
部網路使用規範第四條『禁止濫用網路系統』其中第九項規定,『利用學校
之網路資源從事非教學研究等相關之活動或違法行為。』以此來看,無名在
學網時期放置贊助廠商的廣告即有所謂的商業資金往來,此已涉及利益往來
之嫌而違反上述規定。而根據民國91年10月3日台灣學術網路管理委員會
第四十次會議第二項決議,『…在 TANet IP 範圍內,不限制註冊任何網域
名稱,但不得有商業利益,商業廣告,濫發信件…等不當行為。』則無名於
學網時代的廣告商業行為,不無疑義。」
「交大雖稱無名學網時之贊助廣告經由該校法律顧問與校方監督,皆無
法律問題,然則,學網之規範清楚明白,這其中是否有遊走法律邊緣之嫌?
或許有思考之空間。」 (傳學鬥電子報,2005.4.22)
而該組織亦於同篇文章中提及了在文章發表期間,「無名小站」商業化轉移過程中公共資源使用的問題:
「經筆者詢問,據交大林一平處長之說法,無名現今狀況,處於尚
未完全商業化的灰色地帶。其中,無名尚未將技術移轉費付給交大,商
業化之相關程序與合約亦尚未完成手續,因此,部分頻寬資源目前仍使
用交大之頻寬…」
(傳學鬥電子報,2005.4.22)
爾後,「無名小站」雖給付了交通大學一筆一千萬的技術轉移金,作為處裡商業化轉移過程種種疑慮的善後(陳怡靜,2005),但不時仍有「無名小站」利用學術網路資源進行運作與發廣告信的消息。就此,「無名小站」與學術網路之間的關係,成為眾多網友詬病與討論的地方。
(二) 「無名小站」使用者的權益問題
延續上一個面向,「無名小站」建制在學術網路之下時,其與使用者之間的關係,只是單純的網路服務供應者與使用者的關係,然而當其商業化後,兩者之間的關係轉變成資訊服務生產者與消費者的關係,使用者的角色轉變。一方面,造成了使用者資料轉換與讓渡的問題(由學術網路純粹的使用者資料,轉變成「無名小站」的「商業私人資產」),也就是「使用者資料的私有化」;二方面,在其商業化之時,使用者實質權益的相對受損。商業化後免費的一般使用者與銀卡VIP會員的使用者,能夠使用的功能與網路空間,皆少於「學術網路」時期「無名小站」所提供的網路空間服務。同時,亦憂慮「無名小站」一旦脫離學術網路而商業化後,其向使用者收費的機制是否能夠經的起市場的考驗,而繼續生存?
同樣的,關於使用者資料讓渡的問題,亦在傳學鬥對「無名小站」的討論中有所提及:
「學網時代,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規定,『個人資
料之蒐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
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使用者個人資料在其中並非商業用途且亦
受保護。但今日一旦商業化後,由於無名從『學校』的『公共服務』轉
為『無名公司』的『民營機構』經營,以此,根據個資法第十八條『非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腦處理,非有特定目的,並符合左列情
形之一者,不得為之』,照第十八條的標準來看,雖然並沒有找到可以
直接移轉與利用的狀況,但,使用者個人資料的蒐集應當『重新再一次
』徵求使用者同意。如無取得同意,依據個資法第三十條規定,『非公
務機關適用民法之規定』,罰則將牽涉民法。而如今,無名的確也剛發
出公告表示,願意留下者請繼續使用,不願意留下並希望刪除個人資料
者,通知站方一個月後將刪除相關資料。然則,其中較令人疑慮者,這
樣一個動作或許應當於無名成立公司之時同時進行,而非公告成立公司
後許久,才開始進行資料轉移的通知,因目前無名尚處未完全商業化的
灰色地帶,時間愈久,違反規定的可能性愈高。」
「無名從學網中帶走的一項無形資源,即無名之使用者。今日,無
名能順利商業化,雖不全然是但一部分的原因乃由於其龐大數量之使用
名能順利商業化,雖不全然是但一部分的原因乃由於其龐大數量之使用
者。無名以此作為從學校轉商業化的立基與條件…而該受批評。」
(傳學鬥電子報,2005.4.22)
以上的論述中,大部分的質疑與反對商業化的言論極少論及使用者資料被私有化的問題,但許多人卻看見了使用者實質面的權益受損。而這類使用者實質層面權利受損的問題,直接關乎他們的使用權益,也因之,從這個出發點反對無名小站商業化的呼聲也最高。
(三) 「美女經濟」與「女體商品化」
在「無名小站」從學術網路轉移到商業機制的過渡時期,乃至於商業初期,其網路相簿服務的首頁,經常可見身著清涼的「美女圖」成為相簿點閱率排行榜的前幾名。有論者論稱,其是為了衝高點閱率與流量,以作為商業化後廣告收入的考量依據。
他是這麼說的:
「令筆者感到納悶的是,近來無名相簿首頁的熱門相簿內容幾乎清
一色都是性感裸露美女,從相簿封面來看,除了姿勢和衣著撩人之外,
連相簿名稱也都取的非常煽情,不管主題是出外遊玩還是party自拍,
露的越多,姿勢越『危險』,人氣就越高…從最近的情況來看,這筆收
入對無名的營運幫助應該很大;一方面是從故障的頻率大幅降低,可見
硬體已經有所改善來觀察,另一方面是從廣告佔據的版面比例持續增加
,可以看的出放廣告的確有利可圖…於是所有的線索都聯成一線了。…
無名小站現在是擁有並控制百萬雙眼球的大財主,它將「我們」這些消
費者通通以清涼辣妹養眼圖馴養的服服貼貼,每天固定要上站自願成為
商品,然後被批發賣給廣告主,接著無名收取廣告費當作維持營運這個
牧場的資本,並且持續壯大。」
(Portnoy鄭國威,2005.03.18)
就此,女體符號亦成為「無名小站」的號召之一,召喚使用者前來點閱以消費女體,進而,使用者成為其點閱率與使用者流量的量化數字之一,「無名小站」亦藉此能夠獲取廣告利潤。
上述這些行為與受質疑的爭議問題,共同點在於,「無名小站」捨棄了原本的公共性而就商業利益看齊,在其中,部分商業化過程在學術網路上於法所不允許,甚而與「無名小站」的創站宗旨大相逕庭。具備公共性的網路服務,實際上隱含在這些爭議的討論之中,大家所期待的,是從前尚未商業化前的「無名小站」,有因之,會產生對於「無名小站」商業化過程的種種批評。
二、商業化後「無名小站」的商品化歷程分析
「無名小站」商業化後,截至2006年3月為止,其宣稱該站已成為全台灣第二大網站,共有兩百三十萬會員,超過五億張圖片與五千萬篇網誌(1)。稍早無名仍在學術網路下建置時的資料則顯示,「無名小站」的blog與相簿每日的平均瀏覽人數為40萬人次,每日頁面點閱率高達3000萬人次左右(石振弘,2004)。另外,根據2005年3月份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公司的ARO網路測量數據報告顯示(2),「無名小站」自2004年12月至2月間,平均有10%的網路使用者造訪率,至3月份已成長至23.7%,意即3月份當月有244萬的不重複網友造訪無名小站的Blog服務進行寫作與閱覽。
(一)「無名小站」的資訊服務商品化
就此看來,擁有如此龐大的使用者與網路點閱流量,無名小站的「商業化」的確有其潛力。也因之,放在現代資訊社會這個脈絡來談,則「無名小站」的商業化決定,必然牽涉「無名小站」將自己的網路服務視為是一種商品的「交換價值形式」,將其blog、相簿等「網路空間服務」,以及部分的「進階功能」視為是一種「可以販售的商品」。如是,從「商品化」的角度觀之,則該網路服務公司將「個人網路空間服務」的「使用價值」轉換作為一種「交換價值」,而獲取持續經營乃至於獲取利潤的資本。
商業化後的「無名小站」支付費經營方式先前有提及,乃是將使用者已付費多寡劃分為不同等級服務之。免費的一般會員,「無名小站」在其相簿與留言版上置放廣告,其他付費會員,則付費金額越高等級越提升且享受之服務越加豐富。
也就是說,如果今日某甲註冊帳號並且以千元購得「無名小站」的「VIP會員」,進而使用了「VIP會員」可享受的進階網路服務功能之「福利」。我們可以說,原先blog與相簿等網路空間作為某甲網友的網路個人展演場所,某甲與其他網友得以在此場域中進行各種書寫、討論與自我展示,並且透過這一系列動作進行人際與社會的交流與連結,此為blog與相簿等網路服務的「使用價值」。然而,「無名小站」將之以「VIP會員」的服務形式,「販售」給某甲,某甲才得以使用更進階的功能與更大的網路空間容量,則blog與相簿等網路服務則體現為一種「交換價值」的形式,在無名小站與使用者之間成為「被交易的商品」。特定的網路服務規格與內容,就此被計算與代換成相等質量的貨幣資本。
而透過不同等級的付費形式,其亦形成了使用者間的階級差異。付了錢的使用者,享有「優先」的維修與新功能使用服務,並且得到站方「不停機斷線」的承諾,若一旦「停機斷線」導致VIP權益受損,則站方或依照「停機斷線」的時間場短,補償使用者(3);然而,免費註冊的使用者,則只能享受「最為基本」的各種服務與功能,甚至,在他站免費註冊的使用者享有的功能,在「無名小站」的免費服務中,是缺乏的。這也顯示了「無名小站」在使用者的付費機制下,所產生的使用者階層化。
(二)「無名小站」的使用者商品化
但此一面向,可能無法解釋「無名小站」所提供的免費個人網路空間服務。不過,我們卻或許能以傳播政治經濟學中的「閱聽人商品化」嘗試解釋之。在瀏覽「無名小站」眾多使用者網頁之時,我們可以在許多「無名小站」使用者的相簿與留言版四周,發現幾個商業廣告的區塊。在「無名小站」,若是使用者免費註冊使用,則「廣告」會被強制嵌在這些免費註冊的一般使用者的網路相簿與留言版空間上。而透過「閱聽人商品化」的分析我們可以了解,閱聽人被量化成數據,在媒體與廣告商(主)之間,被物化為商品而被交易。這是「廣告」的運作邏輯,也是閱聽人在整個媒體與社會運作中的角色。
就此,放在「無名小站」的免費註冊使用者上分析,則該站將使用者的點閱率、進出該站的使用者流量,被當作是「無名小站」與廣告商(主)之間,置放網路廣告的商品。免費註冊的使用者替「無名小站」與廣告商(主)進行勞動,而其所擁有的個人相簿與留言版空間,則成為廣告上架的空間場域。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事實上我們也可以說,無論是付費或免費註冊的「無名小站」使用者,都在「無名小站」之中進行某一程度的「勞動商品化」。在這些使用者進行網誌的書寫與相簿的展示,以及留言版的交流對話同時,我們都在替「無名小站」創造與生產更大的「交換價值」。這樣的價值具體表現在網路瀏覽人次的統計數據之上,而使用者所獲得的勞動回饋,則並非是薪資與金錢的貨幣資本,其具體表現在網路空間的使用與滿足上,以及CMC電腦中介傳播的網路人際互動交往上。
總結來說,無論是「無名小站」的「VIP會員」或是免費註冊的使用者網路服務,皆是一種很清楚的「商品化」的形式。根據以上分析歸結來說,或許我們亦可將其總括歸納成是「資訊商品化」諸多面向的其中一種-「資訊服務系統的商品化」。而「無名小站」的商業化後的諸種機制與作為,看待為一種「無名小站」的「商品化」歷程。
肆、「公共網路資訊服務」的實際作為、想像與代結語
一、「台大Ptt實業坊」網路公共服務的實際作為
「無名小站」是一個從公共機構轉換成私人營利機構的例子。然而,在台灣,類似的個人網路空間服務仍存在於公共學術網路之中,那就是「台大Ptt實業坊」。該站與「無名小站」同樣起於大學BBS站台,不過台大早於1995年便已建站。其他諸如Blog、網路wiki、網路相簿、開放程式原始碼下載等服務,則遲於2003年後才開始慢慢建立。「台大Ptt實業坊」的設立宗旨(4)如下:
「批踢踢 (Ptt)是以學術性質為目的,提供各專業學生實習的平台
,而以電子佈告欄系統 (BBS, Bulletin Board System) 為主的一系列
服務。期許在網際網路上建立起一個快速、即時、平等、免費,開放且
自由的言論空間。批踢踢實業坊同時承諾永久學術中立,絕不商業化、
絕不營利。
也就是說,「台大Ptt實業坊」作為一個建置在學術網路的公共服務機制之下,其秉持著公共性與公共服務的精神,在提供網路使用者各種方面的個人網路空間服務。
那麼,為何「無名小站」最後會走向商業化,而「台大Ptt實業坊」卻仍然可以堅持住公共服務的精神?
有論者(5)以為,「無名小站」能夠快速膨脹的原因,起於相簿服務的簡便與豐富。先前提過,「無名小站」(在學術網路時期便如此)甚至以此作為行銷之手法,甚至在使用者註冊與申請上一律來者不拒,致使新使用者與每日流量急遽增加,最後導致以有限的公共資源所投注支持的「無名小站」就此無法承受與負荷。相較於此,則「台大Ptt實業坊」則低調許多,甚至設定申請Blog與相簿服務的使用門檻。這個門檻大致是使用者必須先在Ptt-2 BBS站內,具備一個屬於個人的BBS討論看板,才能申請設定其他服務。然而,單是個人BBS討論看板也有一定的程序(6)。也因此,「台大Ptt實業坊」的Ptt-1 BBS站台雖貴為全台第一大BBS站,但該站其他的附加網路服務,卻沒有「無名小站」來的「搶手」,也就沒有像「無名小站」般,產生如此重大的生存危機與轉變。
而「台大Ptt實業坊」的例子便可與「無名小站」做一對照與比較,就此便可彰顯網路服務的公共性。
二、網路服務公共化與資訊社會公民傳播權的想像
從「無名小站」商業化歷程,以及其網路服務的商品化歷程的討論,再與「台大Ptt實業坊」的公共服務進行對比。這兩個服務機構管理者的經營思維產生如此大的差距,連帶著,依附在該站之下生活,或者說是使用該站資源的網路使用者與消費者,也有著不同的命運安排。與此,我們或許必須思考,網路服務的公共化與資訊社會公民傳播權的重要性。也就是,如何才能帶給一般公民,一個公平又能夠有效近用的網路公共服務系統?
在此一個問題之下,事實上,「傳播學生鬥陣」曾為了嘗試阻擋中華電信的民營化,對於「資訊傳播權」或者「資訊社會公民傳播權」的論述與實際作為的建議,提出了不少論述(7),並且也對於相關的國外報告進行翻譯與整理。
「傳播學生鬥陣」同時亦根據這些文獻與討論,據此提出了一套「數位公共新藍圖」(傳學鬥電子報,2004.11.30),以建立一套公共電信與資訊傳播公民權的想像與實際作為的行動論述基礎。其分別為:(1)公共資訊服務:為了提升一般市民接近公共資訊與資源服務,可藉由中華電信的節點,發展公共資源的服務,如結合政府資訊、公媒體內容服務、整合資訊等服務,擴大民眾使用的權利。(2)公共版權:為了避免當前著作權過度保護下的商業思維,導致許多公民無法接觸許多資訊與知識,因此應當推動公共版權的概念,促使資訊不單單在上層流通,而是能夠產生由上到下的下滴效果。(3)普及數位服務:過去有關的數位資訊與網路服務大多會停留在消費者思考的層次,然而除了消費者之外,我們亦應當保障市民的使用者權利,擴充普及服務的精神,改善地區間數位落差的現象。(4)公民資訊傳播權的建立:公民應具有多元的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且科技已然成為生活的一部份,它不再是對立於日常生活的事物,那其本身就是一種文化過程,因此公民的資訊傳播權應成為生活的基本保障。
「傳播學生鬥陣」也曾經思考,如果一個國家具備公共的電信服務機構,以及公共的媒體機構,那麼國家與城市中的通訊傳播政策與資訊基礎建設,可以如何以一種合理合法的管道與方式,來鼓勵與支持類似學術網路時期的「無名小站」,以及「台大Ptt實業坊」這類的網服務系統?國家的電訊傳播政策之中,應當可參考《搶救資訊公有地》(8)一書中的「數位機會投資信託」(the Digital Opportunity Investment Trust)與「新聲帶創制」(the New Voices Initiative)機制,來保障網路的多樣性、公共性與各種創作展現的可能性。
承上,Garham Murdock(2005)近來提及資訊公民傳播權的幾點想像:1.資訊權;2.知識權;3.審議權;4.表現權;5.參與權。然而,如果一般公民連資訊與網路近用的機會與場域都沒有,這些權益又該如何彰顯呢?如果網路世界與資訊社會如此的商業化,弱勢族群與各種各樣的公民團體與個人又如何利用資訊網路參與公共事務,以及對外訴說自己的聲音?
三、代結語
「無名小站」商業化歷程的問題,或許能夠促使我們省思,公共資源應當如何有效運用,才不至於濫用而致使他人的網路近用權益與資訊傳播權益受到損害。以及,我們需不需要一個來自公共機制與具備公共性的網路服務供應者,提供市民進行網路近用的機會與權利。
「無名小站」在學術網路時期時所具備的公共思維是讓人稱服的,然而,這樣一個具備公共性的網路個人服務的供應機制,我們是否應該要加以維繫,並且省司與檢討「無名小站」商業化與商品化的過程以及其思維所帶來的不良示範。
注釋:
1.可參見http://www.wretch.cc/book/css/《愛上我的無名小站》內容簡介。
2.可參閱http://www.insightxplorer.com/news/news_04_28_05.html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公司〈2005臺灣部落熱(Blog)觀察報告〉。
3.可參閱http://www.wretch.cc/hala/index.php?c=1無名小站線上討論區中,VIP停機補償相關公告。
4.可詳見http://www.ptt.cc/index.html台大批踢踢實業坊Web網頁。
5.可詳見涕泗泉blog網誌:http://blog.yam.com/starbugs/archives/18297.html〈【建議】無名小站正名為『無知小站』或『無賴小站』〉。
6.可進入台大Ptt-2 BBS站內的站務公告查閱相關規定。
7. 詳細論述可查閱傳學鬥公共化陣地戰中的公共化延伸戰線。
參考文獻:
王佳煌(1998)。〈商品拜物教與資訊拜物教--資本主義電腦化與「資訊社會」意
識型態之批判〉,《思與言:人文與社會科學雜誌》,36(3):203-259。
毛榮富(2001)。《網路社會的神話塑造──政治經濟學的批判》,台北:台灣大學
社會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林定立(2002)。〈消費文化中「資訊崇拜」的意義〉,《資訊社會研究》,3:63-84。
林東泰(1999)。《大眾傳播理論》。台北:師大書苑。
葉至誠、葉立誠(1999)。《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台北;商鼎文化。
周恆甫(2005)。《臺灣地區網路媒體Blog發展與應用之初探研究-以「交通大
學無名小站」為例》,台北:台灣藝術大學應用媒體藝術研究所碩士論文。
傳播學生鬥陣(2005)。〈無名小站商業化?資訊傳播公民權益在哪理?(下)〉,《傳
播學生鬥陣電子報》,第249期,2005年5月1日。取自
http://www.wretch.cc/blog/scstw&article_id=2037417
傳播學生鬥陣(2005)。〈無名小站商業化?資訊傳播公民權益在哪理?(上)〉,《傳
播學生鬥陣電子報》,第248期,2005年4月23日。取自
http://www.wretch.cc/blog/scstw&article_id=1999158
傳播學生鬥陣(2004)。〈數位公共新藍圖〉,《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第228期,
2004年11月29日。取自http://www.wretch.cc/blog/scstw&article_id=1713505
簡志宇(2005)。〈無名小站的過去、現在、與未來〉,取自
簡志宇(2005)。〈無名小站最新發展報告〉,取自
簡志宇(2005)。〈緊急! 無名小站有難 請大家一起來幫忙〉,取自
簡志宇(2004)。〈我想跟各位說的一段話〉,取自
黃昭謀(2003)。〈論傳播權與資訊社會:政治經濟學觀點〉,中華傳播學會,
新竹:台灣。
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編譯(2004)。《馬克思資本論》
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原書Marx Karl〔1867〕. Das Kapital.)
馮建三(2004)。《重訪資訊社會:傳播權概念的提出-建構與擴散,兼以台灣為
例》,國科會研究報告,2004年7月。
馮建三、程宗明等譯(1998)。《傳播政治經濟學-再思考與再更新》,台北:五
南。(原書 Mosco, V. 〔1996〕.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Communication:
Rethinking and Renewal . London: Sage.)
馮建三譯(1992)。《廣告的符碼》,台北:遠流。(原書 Jhally, Sut.〔1987〕.
The codes of Advertising. London: Routledge.)
匿名「企鵝」(2005)。〈【建議】無名小站正名為『無知小站』或『無賴小站』〉,
ivan(2005)。〈無名小站商業化的爭議與問題〉,《永遠的真田幸村》,取自
http://ivan.us.to/gblog/archive/?weblog=1&archive=0000244
鄭國威(2005)。〈落在無名上的灰〉,取自
李怡志(2005)。〈個人小網站爆紅成公司〉,《中時晚報》,2005年3月30日。
陳怡靜(2005)。〈最多美女照「無名小站」變公司 回饋千萬技術轉移金給交大〉,
《蘋果日報》,2005年3月30日。
楊文菁(2005)。〈熱情玩出本土網誌〉,《數位時代》,2005年2月15日。
薛丹琦(2005)。〈公共電信基礎建設與公共資訊服務〉,媒體觀察基金會電子報,
第110期。
葉乃靜(2004)。〈由資訊公共權、文化資本談資訊服務使用者付費問題〉,《中國
圖書館學會會報》,72:33-41。
葉乃靜(1998)。〈資訊商品化: 公共圖書館面臨的新挑戰〉,《圖書館學與資訊科
學》,24(2):29-43。
謝宜芳(2002)。〈學術資訊商品化〉,《輔大圖書館學刊》,31:51-65。
Chatal Peyer(2005)。〈Who Pays For information Society:Challenge and Issues On
Financing Information Society〉,Bread For All,
G. Murdock(2005)。〈Building the Digital Commons:Public Brocasting in the Age of
Internet〉,Reader in the Sociolgy of Culture,Department of Social Sciences, University og Loughborough.(中譯〈創建數位公有地:網路時代的公共廣電〉
,傳學鬥翻譯小組)
Hepworth, M. and Robins, K. (1988) Whose Information Society?: A View from the
Periphery, Media Culture and Society, 10, pp.323-43.
Boiler, D.,&Watts. T.(2002)。《Saving the information commons》Washington, DC:
New American Foundation &Public Knowledge.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